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九、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
WH13.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(589, 926, 1832, 1874, 2242, 2520, 2533, 2719-2720节),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(2533, 9049, 9063, 9086节)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(8783节),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,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,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;此外,没有一个外在形式,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(9360, 9430, 9433, 9824, 10044, 10436节)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,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(9407节);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,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,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,直至一点一画(639, 680, 1869-1870, 9198, 10321, 10637节)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,但由于其中的内义,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(9211, 9259, 9349节)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,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、典章和律例,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;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;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,也是有用的;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(9349节)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,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,圣言仍是神性(10637节)。
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,或也可说,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,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(10402节)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,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(10400节)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(10694节)。这些人是犹太人,他们今天还是这样(301-303, 3479, 4429, 4433, 4680, 4844, 4847, 10396, 10401, 10407, 10694, 10705, 10707节)。
3009.其次:“弥赛亚”、“受膏者”、“王”和神性真理是一样的,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,并且在前面的解释(如1672, 1728, 2015, 2069节)中已经频繁说明了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:
彼拉多就对耶稣说,那么,你是王吗?耶稣回答,你说的是,因为我就是王;我为此而生,也为此来到世界,好给真理作见证。凡属真理的人,都听我的嗓音。(约翰福音18:37)
由此清楚可知,神性真理本身是主被称为“王”的根源。王之所以受膏,因而被称为受膏者,是因为膏抹他们所用的“油”表示良善(886, 2832节)。“王”所表示的真理源于良善,因而是良善的真理;因此,王的王权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,因而代表良善在真理里面的神性婚姻;而祭司的职分代表真理在良善里面的神性婚姻。后者由“耶稣”来表示,前者由“基督”来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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